先锋电子(0027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
先锋电子先锋电子(SZ:002767)2025-11-18 18:32

投资者关系管理责任人与档案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秘办负责开展工作[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2] 信息沟通与渠道管理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12] - 保证咨询电话等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工作时间专人接听并及时反馈信息[12] 股东会与说明会 - 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为股东提供便利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5] - 公司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在六种情形下需及时召开[1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答复应符合八项要求,包括不替代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平性等[1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由证券部归口管理,负责收集提问、拟定回复内容[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审核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回复,特别重要或敏感内容报董事长审批[19] - 有关信息及投资者提问回复经审核后由证券部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未经审核不得发布[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执行[2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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