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0027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公司法》和《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包括公司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的担保,也不 包括因其他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而由公司为对方提供反担保。 (五)最近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三条 公司为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提供担保,适用本制 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