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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锋电子(0027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先锋电子先锋电子(SZ:002767)2025-11-18 18:3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 准。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