羚锐制药(600285)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每届任期三年[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6]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并主持[9][10] - 召开定期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应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6]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8]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21]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2]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 董事回避表决时,相关会议和决议有特殊规则,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董事会应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决议[34]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决议时,先让注册会计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35] 提案审议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6]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7]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除非多数董事同意举手表决,否则书面表决[28]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5] 签字与落实 - 与会董事应在会议和决议记录签字,不签字又不说明视为同意[41][42]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情况并在后续会议通报[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