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豪新材(301176) -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筹划、编制、审议和未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 用人的管理,规范外部信息报送管理事务,确保公平信息披露,杜绝泄露内幕信 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 司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对外报送信息涉 及的外部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统计数据及需要报批 的重大事项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信息对外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