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3003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颖电子中颖电子(SZ:300327)2025-11-18 19:19

激励计划主体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无禁止情形[1]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等,不包括独董等[2] - 激励对象近12个月无被认定不适当人选情形[2]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拟定等流程和内容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3] 计划意义与决策 - 实施激励计划利于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公司发展[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施[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