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化学(301518) - 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专项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及目前所处行业现状、未来发展趋势及未 来发展战略,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证券及其品种选择的必要性,本次发行对象的 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的适当性,本次发行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的合 理性,本次发行方式的可行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公平性、合理性,本次发行对原 股东权益或者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以及填补的具体措施等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行业发展现状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本页无正文,为《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 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专项意见》之签字 页) 独立董事: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二次修订稿)》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