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688052) - 关联(连)交易决策制度(草案)
纳芯微纳芯微(SH:688052)2025-11-18 19:47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下(担保除外)、关联法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下或不超300万(担保除外)关联交易[7] - 30万以上关联自然人交易、占比超0.1%且超300万关联法人交易(担保除外)经独董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交易(担保除外)比照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股东会审议,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可免[8] 特殊关联交易审议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8][9] - 向非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股东会审议[9] 关联信息管理 - 董事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和关系说明,公司登记并在交易所系统填报[6] - 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关联交易规定[9][10] -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并披露,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协议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程序[10] 关联交易计算与原则 - 连串关连交易十二个月内进行或完成或有关连应合并计算,资产收购合并计算期为二十四个月[11] -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具商业实质且价格公允[4]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12] 其他规定 - 九种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2] - 关联董事有六种情形[14][15] - 关联股东有八种情形[15] - 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等[16]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6]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起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