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特瑞(920185)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贝特瑞贝特瑞(BJ:920185)2025-11-18 20:17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7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2021年11月1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7]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733.8649万元[8] - 股份总数为112,733.864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737.8014万股,占比54.7561%[14] - 富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6.0265万股,占比20.1205%[14] - 深圳市金华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0.0000万股,占比10.0000%[14] - 岳敏持股576.1566万股,占比11.5231%[14] - 贺德华持股67.5058万股,占比1.3501%[14] - 曾广胜持股67.5058万股,占比1.3501%[14] - 贺雪琴持股45.0039万股,占比0.9001%[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要求收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9]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需15日内书面答复[27]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0日内未处理可自行起诉[29][30] 交易与审议规定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公司交易(部分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 公司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4] - 董事人数不足6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7][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1]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13]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13] 其他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80]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