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联金汇(002537) - 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4] - 公司应于预约日期在指定媒体披露定期报告[17][18] 人员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5] 审计安排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年报审计时间并督促提交报告[10]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及定期报告工作[13][16] - 证券事务中心协调实施定期报告具体编制及披露[16] 业绩预告 - 公司特定情形下需进行全年度或半年度业绩预告[19][20] 报告编制流程 - 各部门提交内容,证券事务中心完成定期报告初稿[16] - 初稿经高管审核、总裁同意后形成审核稿[16][17] 其他要求 - 有募集资金使用需专项审核并在年报披露[18] - 业绩提前泄露或股价异常需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9] - 及时回复问询和反馈意见,修改报告需公告[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