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翘神州(30104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义翘神州义翘神州(SZ:301047)2025-11-18 20:47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等情形下,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8] 减持计划规定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7]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8] 股份买卖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董高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9] 股份变动披露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交易所公开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内容[11] 制度相关说明 - 制度中“以上”“达到”含本数,“超过”“过半数”不含本数[14]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4] - 制度与国家日后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1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