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会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8] - 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董事会秘书为主要及直接责任人[9] - 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尽责除外[9] 披露事项及要求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董事会[12]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12]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13] - 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4] - 依法披露信息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5]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中外文歧义以中文为准[6] 报告披露时间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16] - 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报[16] - 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报[16] 特殊情况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披露[20] - 预计经营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业绩预告[17]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17] - 定期报告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17] 审计要求 - 年报财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8] - 半年度报告符合特定情形应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8]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起因、状态和影响[20] - 董事会决议、签署协议等时点及时披露重大事件[22] - 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发生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处理[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经程序并披露[29]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诉讼仲裁需披露[31]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4]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44] - 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44] 股份买卖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61]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44]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4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本公司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公司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6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实行预约制度,安排两人以上陪同参观[49]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49] 档案管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81] 内幕信息管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56]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57] 违规处理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86] - 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人员的处理情况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5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94]
义翘神州(30104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