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翘神州(30104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运作机制,保障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