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翘神州(301047)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委员会与内审部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内审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工作汇报频率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1] - 内审部每年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报告与审议流程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应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5]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5] 检查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19] - 内审部审计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9] 审计内容 - 内审部审计购买和出售资产事项关注审批程序、合同履行等内容[22] - 内审部审计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担保风险等内容[23] - 内审部审计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关联人名单、审批程序等内容[24] - 内审部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注制度制定、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25] 奖惩与制度管理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8] - 对违反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提请处理[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30] - 制度未尽事宜依有关法律规定执行[30]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1] 特殊情况处理 - 若会计师事务所对内控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报告等,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