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凯旺科技凯旺科技(SZ:301182)2025-11-18 20:47

股权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2396.00万股,2021年12月23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82.17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582.17万股,全部为普通股[4][14] - 公司发起人陈海刚、柳中义、深圳市凯鑫投资有限公司分别认购股份787.50万股、337.50万股、3875.00万股[13] 股份交易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规收益收回有要求权,未执行可起诉;对决议违法可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22][27][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可起诉[29][30] - 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担责,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31][33]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万元等多种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0][4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况需股东会审议[43][4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特定情况可开临时股东会[51][52]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说明理由并公告[57][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85]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9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86][89] 利润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2] - 无重大投资等情况,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4] - 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过半数(含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再由股东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36]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半年报,前3和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季报[13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4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5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