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凯旺科技凯旺科技(SZ:301182)2025-11-18 20:4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9] - 股东对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0]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当日需书面报告公司[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拟与关联人达成总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1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2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5] - 董事会应在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7] - 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3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31] 股东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41]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临时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41] - 第一大股东(含并列股东)提出新的分配提案时,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的前十天提交董事会并由董事会通知各股东[42] 董事候选人提出 - 董事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或占普通股总股份5%或以上的股东单独或联合提出[4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出董事候选人[62]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58][59] - 普通决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一年内购买、出售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9]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时,所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其他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过半数通过方有效[65] - 股东会对提案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年度股东会按提案提出时间顺序表决[80] 其他规定 - 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召集会议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34] - 需公安机关采取治安措施的,可在股东会召开的七日前向会场当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37]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告知涉及投资等提案的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46] - 股东会会议通知发出后,董事会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42] - 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发出后,会议召集人不得再提出会议通知中未列出事项的新提案[42] - 股东发言第一次不超五分钟,第二次不超三分钟,回答问题不超五分钟[54] - 股东要求发言需经大会主持人同意,每位股东发言不超两次[54] -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68]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负责[70] - 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等内容[70] - 股东会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由董事会秘书保存[70]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总经理层具体实施承办[72] - 决议事项执行结果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71] - 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经批准后,董事会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71] - 股东会资料由董事会秘书集中保管,保管期限为十年[72] - 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74] - 规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74] - 规则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