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 - 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董事议案适用,仅选一名董事不适用[2] 董事候选人提名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提名[5] 股东投票权计算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8]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独董人数且仅投独董[10] - 选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非独董人数且仅投非独董[10] 投票规则 - 所投选票数不超限额,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1] 当选规则 - 按得票排序,当选者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12]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票数多者当选[13] - 候选人票数相同无法确定当选者,二轮选举或下次股东会另选[13] 制度生效 -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