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2][13] 担保审议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3] 累计计算规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适用审议规定[11]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7] 低标准审批 - 低于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审批[11] 股东会审议披露 - 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13] 特殊计算标准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按相应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适用关联交易规定[15] 股东会表决回避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8] 豁免审议情况 - 上市公司或其关联人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可申请豁免关联交易审议程序[20] -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的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央行规定同期贷款利率标准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财务资助限制 - 公司不得为《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22] - 公司对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委托理财规定 - 公司向关联方委托理财,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23] 日常关联交易管理 - 公司可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执行超出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23]
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