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旺科技(301182)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凯旺科技凯旺科技(SZ:301182)2025-11-18 20:47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含持股50%以上或持股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3] 对外担保审批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15] 审议通过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6]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担保申请规定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8] - 若申请担保人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或提供虚假资料,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11]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对方应提供反担保[5] 担保决策与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相关法律文件[4] - 公司董事会在决定为他人提供担保前,应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充分分析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9] - 申请担保人设定反担保的财产为法律法规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的财产,公司应拒绝担保[12] - 公司股东会为对外担保的最高决策机构[14] - 公司对外担保具体事务由财务部负责[21]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需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并办理担保手续等[21]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并定期核对[22] - 公司应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分析其财务状况[22] 担保追偿与风险控制 - 被担保人不能履约时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3]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23] - 公司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应控制风险[23]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时公司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的责任[24]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时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4] 责任处分 - 公司董事会视损失等情况决定对有过错责任人的处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