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科力远科力远(SH:600478)2025-11-19 16: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8] - 近36个月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不得担任[9] 董事会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2] - 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12] 履职与管理 - 不符合规定应60日内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等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1] 公司支持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9] - 保障其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0]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1]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年报披露[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