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公司章程(2025年11月修订)
科力远科力远(SH:600478)2025-11-19 16: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3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65,540,916元[6] - 公司发起人于2000年8月22日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合计股份数为8369.753万股[12][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65,540,916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9]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69][70]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8]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9]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会决定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09][11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