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二分之一以上委员为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须有会计专业人士[2]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7] - 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外部审计协调[7]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财务报告问题整改[7][11] - 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评估内控有效性[7][12]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2][7]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13]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可通报、报告、披露或提解任建议[14] 议事流程 - 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股东会会议通知[15] 股东权益 - 股东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18]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8]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9] - 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决议与记录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31] 规则生效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