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远(600478) - 科力远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科力远科力远(SH:600478)2025-11-19 17:00

制度修订 - 2025年11月19日董事会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议案[1] -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制度废止[1] - 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需提请股东会审议[3] - 拟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 股权结构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665,540,916股,均为普通股[12] - 钟发平以专有专利技术认购1506.556万股,占公司可发行股本总数的12.18%[11] -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836.97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股本总数的6.76%[11] - 广东新锐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502.18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股本总数的4.06%[11] - 湖南天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502.185万股,占公司可发行股本总数的4.06%[11] - 公司发起人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银河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净资产折股2510.926万股[11]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4]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1]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1]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1][2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2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4]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4]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3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6]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36]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3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0] 财务与报告相关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3]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4]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4,45] 公司合并与解散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4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46][47]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