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视为关联人[5][6] - 过去12个月内或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符合关联情形的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定义及判断 - 关联交易指公司及相关主体与关联人转移资源或义务事项[10] - 各单位交易前需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0] 关联交易管理职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9] - 董事会办公室建立并更新关联人清单[9] 关联交易审批与统计 - 各单位年初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期统计报告当期关联交易[11] - 无法认定关联人时交易发现后需补报审批并备案[10]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 - 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13]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3] 交易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处理[15] 财务资助与担保审议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7] 重大关联交易审计评估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8] 审议回避原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1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20] - 关联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1]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1]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2][23] 豁免情形 - 公司单方面获利益且无对价等8种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议和披露[25] - 拟披露关联交易属特定情形可申请豁免披露或履行义务[26] 其他定义 - 制度所指关系密切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子女及其配偶等[28] - 日常关联交易指公司与关联人日常经营业务有关的交易[28] 制度说明 - 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以下”“以外”“超过”不含本数[29]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29]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制度修订历史 -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经2008、2016、2019、2022、2025年多次修订[1]
红塔证券(601236)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