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科技(603358) - 华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华达科技华达科技(SH:603358)2025-11-19 17:16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营业收入、净利润等占比超50%且满足一定金额需经特定审议程序[7]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一定金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8][9] 投资管理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出现问题追究责任[12] - 总经理牵头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后续日常管理[12] 证券投资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操作且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3] - 财务部定期与证券部核对证券投资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14] 监督与回收转让 - 审计委员会对对外投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14]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回收或转让对外投资,应符合规定[15][16][17] 信息披露与制度生效 - 公司对外投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19][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