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规则 - 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上限110分,经营与重点工作指标基本分和为100分[15] - 经营业绩指标权重40%-70%,重点工作任务指标权重30%-60%[15] - 董事长等经营业绩指标权重50%-70%,分管子企业不低于50%,其他40%-60%[15] - 约束性指标单个部门扣分不超5分,扣减总分不超20分[15] - 加分项指标累计加分不超10分[15] 扣非目标系数 - 扣非目标值=基准值,系数为1;<基准值,系数为0.95;增幅5%-10%(不含),系数为1.05;增幅10%及以上,系数为1.1[18] 基准额与增长比率 - 基准额由前三年扣非利润完成值平均数、上年完成值、本年目标值加权确定,权重50%、30%、20%[19] - 基准增长比率原则上不低于南京市GDP增长比率,增幅高于则可设为零[19] 考核时间安排 - 2月底前控股股东与南京医药董事长签年度考核目标建议书,3月底前完成各级责任书签订[20] 任期考核 - 任期考核以三年为周期,得分上限100分[25][27] - 运营质量指标权重20%-40%,分管子企业不低于50%[27] - 发展质量指标权重60%-80%,分管子企业不低于50%[27][28] - 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得分均值不同范围对应不同加分[28] - 企业业绩下滑调低指标值,任期激励兑现额下浮5-10%[29] 薪酬构成 - 企业负责人薪酬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和董事会特别奖构成[33] 薪酬标准 - 班子副职基本年薪不超主要负责人0.8倍[33] - 绩效年薪占年度薪酬比例不低于60%[34] - 班子副职绩效年薪标准值为主要负责人0.6-0.9倍[35] 奖励计提与发放 - 利润总额超目标完成值105%内按5%计提奖励,超105%按9%计提[37] - 利润总额超目标奖励分两期发放,年度考核后兑现70%,剩余30%任期考核后兑现[40] 任期激励 - 任期激励=任期起始年度年薪标准×15%×任期绩效得分/100×任期内实际任职时间[42] - 任期综合考评为“基本称职”,扣减不低于30%任期激励兑现额[42] 董事会特别奖 - 任期内三年劳动生产率环比平均增幅5%及以上可参与考核[46] - 产业链延伸需并购2家上游工业企业,任期内净利润8000万元[46] - 年均应收账款余额增长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实际资产负债率高于80%、未达成营收指标均会扣罚特别奖[49] - 总裁奖励占特别奖励30%,副总裁占70%[50] 绩效年薪发放 - 绩效年薪按标准值30%按月预支,考核后扣除预支数结算兑现[54] 考核主体与机制 - 南京医药主要负责人(除职业经理人)由控股股东考核提建议报告[63] - 企业党组织领导干部可参考建立相应机制[63] - 转任人员不执行任期制管理和激励,企业可制定奖励方案[63] 办法相关 - 办法与国家政策或国资监管文件相悖时以其为准[64] - 办法由人力资源部配合董事会解释[64]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64] - 宁医股董[2022]15号办法废止[64]
南京医药(600713) - 南京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