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益医疗(301097) - 天益医疗-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天益医疗天益医疗(SZ:301097)2025-11-19 17:3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6]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6]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6]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6][7]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披露[10]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需关注[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1]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2]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7] - 定期报告编制需高级管理人员起草、董事会审议等[18] - 临时报告由证券法务部草拟、董秘审核并组织披露[19] 信息管理与保密 - 公司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核对、董秘审核等流程[17] - 下属公司重大信息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并确认[20] - 公司董事会应与各层次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签署责任书[42] - 公司董事会应与信息知情者签署保密协议[4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24]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25] 人员责任与违规处理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34] - 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被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关联法人[51]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1]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2] - 本制度适用于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