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601990) -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4]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4] - 董事长接到提议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5]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5] - 变更定期会议时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8]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9]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9] - 一般采取现场、视频或电话会议方式[10] 会议表决 - 审议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通过[14] - 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14]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大变,一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5]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问题,会议暂缓表决[15] 会议记录 - 秘书安排人员记录,含日期、出席董事等内容[17]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有意见可书面说明[17]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办理公告,公告前相关人员保密[17] 决议落实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检查通报执行情况[18]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二十年[18] 规则生效 - 规则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