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 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