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干预审核职责[3]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6]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有计算公式[7]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8]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工作,有制定政策等七项职责[8] - 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审计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文件保存与改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3] - 公司在特定四种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4] - 年报审计期间遇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需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委任新所并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4][20] - 除特定情况外,公司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15][16]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需了解前后任事务所情况并发表审核意见[16] -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决议公告需披露多项信息[16]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公司履行改聘程序[17]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7] 监督与披露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进展,违规时董事会按情节处理相关责任人[19] - 受聘会计师事务所严重违规,公司不再续聘并扣减审计费用[19][20] - 公司每年应披露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报告等,变更时还需披露相关情况[22]
锡装股份(0013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