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装股份(00133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锡装股份锡装股份(SZ:001332)2025-11-19 18:31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2]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3]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相关股东回避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通过[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2/3以上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3] 担保额度管理 - 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15]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5] 担保数据标准 - 被担保人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报或最近一期财报数据孰高为准[18] 担保合同要求 - 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和反担保合同[20] - 担保合同至少应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等内容[21] 担保办理与管理 - 对外担保由财务部门经办、法律顾问协助办理[24] - 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并定期核对[26] - 担保期间主合同条款变更需重新报批并订立担保合同[26] 信息披露义务 - 须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3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还款等情况应及时披露[32] 核查与追责 - 应定期核查对外担保行为,违规需及时处理并追责[34] - 责任人履职不当给公司造成损失可视情节处罚[50]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6]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相关主体依有关规定执行[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3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