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审计监察部报告安排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 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12]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3]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审计监察部职责权限 - 对业务等事项检查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5] - 有权检查公司审计期间内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17] - 具有调查、盘点、制止违规活动等多项权限[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审计监察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14] - 参与对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考核[6] 审计流程 - 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需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实施[21] - 审计通知书提前五天送达被审计单位,特殊业务可实施时送达[23] - 实施审计前编制审计方案并交负责人审核[23] - 审计人员审计并记录,可提改进建议[24] - 出具审计报告应含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24] - 审定后的审计报告作审计决定,送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下达执行[24] 后续处理 - 有关部门按审计决定整改并报告,有异议可向董事会提出[24] - 重要审计项目实行后续审计,发现问题应复审[25] 其他规定 - 建立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明确资料保存时间[25] - 审计信息及结果要披露,审计证据记录在工作底稿[27]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者可建议表扬或奖励,违规者追究责任[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