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制度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信息披露义务人[4] 披露时间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19]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3]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情形之一,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进行预告[23] 业绩预告条件 - 扣除无关业务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23]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公司应披露重大事件[27]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未经审计不得披露[22]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拟派股票股利等情形应审计[23]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23] 业绩修正与说明 - 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5]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4] 相关情况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5]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6] 委托持股披露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并配合披露[36] 信息披露管理 - 证券事务部是信息披露事务常设机构,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3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34] - 各部门及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5] 其他披露情形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9]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9]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说明原因及听取其陈述意见[37]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多环节[39] 子公司文件报送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及文件应在会议召开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证券事务部[41] 文件归档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 相关人员履职文件应在董事会办公室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5] 保密责任 - 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告前负有保密责任,内幕交易造成损失需依法赔偿[43]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44] - 公司聘请中介机构需事前签订保密协议[44] 责任与处分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有免责情况[48]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被处分并要求赔偿[48]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1]
科华控股(603161) -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