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高(00225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步步高步步高(SZ:002251)2025-11-19 18: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8][9]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提案[12] - 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2]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 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提前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表决权规定 - 违规超比例买入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8]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33]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等提名推荐[33] 表决规则 - 关联交易普通事项过半数、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2] -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4] 投票相关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4] - 记名投票,推举代表计票监票[35]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9] - 派现等提案应2个月内实施[40]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