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龙利得龙利得(SZ:300883)2025-11-19 18: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董事会秘书应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1]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3]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3] 报酬决定 - 董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8][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并向股东会说明[8][9] 规则生效 - 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