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投资分类 - 对外投资分长期和短期,短期持有不超一年,长期一年以上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4] 决策标准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7]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决策权限 - 证券投资等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未达董事会标准的其他投资由董事长决定[9] - 子公司不得自行决定对外投资[12] 职责分工 - 股东会、董事会是对外投资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提供决策建议[11] - 证券部收集整理投资项目信息,建立项目库并提建议[15] - 总经理负责对外投资实施,及时汇报进展并提调整建议[16]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和办理出资手续[17] 审计监督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审计小组对对外投资定期审计[18] 制度相关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子公司[21] - “不超过”包含本数,“超过”“以上”不含本数[2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或未规定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1]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及时修订[21] 文件信息 - 文件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的内容[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