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13] 职责与工作要求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等[8] - 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3] - 特定事项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其他规定 - 工作规则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19]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年度履职情况[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