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利得(30088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2025年11月)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5]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5] - 委员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规则 - 例会至少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可提议或必要时召开[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通过[13] - 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3] - 表决可举手、投票或电子通讯[14] 职责与生效 - 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等[8] - 董事、高管选任需经资格审查并提建议[11] - 规则经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