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微芯生物微芯生物(SH:688321)2025-11-19 19:1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 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微芯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三条 股东会依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权限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 或者《公司章程》所定 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即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