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微芯生物微芯生物(SH:688321)2025-11-19 19:1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 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本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在一次股东会上拟选举二名以上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时, 实行累积 投票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 表明该次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 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二章 投票程序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 保证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 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也可以 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 人选的一项制度。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五条 为确保董事当选符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