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688321) -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微芯生物微芯生物(SH:688321)2025-11-19 19:16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 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 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 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未授权予总经理的公司重大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 若按照《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 需经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 议。 1 第五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六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 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 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