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资金占用规定 - 制度防止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涵盖经营与非经营占用[3] - 公司不得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6] - 控股股东不得以“期间占用、期末归还”形式占用资金[7] 关联交易要求 - 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保证公允透明[7] - 关联交易资金审批、支付执行公司规定,签有真实背景合同[10] 担保与清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担保议案,关联股东回避,其他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8] - 公司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12] 责任与制度执行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13] - 对协助侵占等责任人处分并要求赔偿[14] - 制度未规定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亦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