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职责权限、 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 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设立内部审 计机构,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 查。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 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