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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3010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争光股份争光股份(SZ:301092)2025-11-19 19:1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