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光股份(3010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运作效率,保障 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争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 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形成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制。 第四条 总经理执行公司的有关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