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24日经核准首次公开发行3750万股,6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94652232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94652232股,均为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肖奋持股75375000股,占比67%[14] - 肖文英持股4500000股,占比4%[14] - 雷碧玉持股112500股,占比0.1%[14] - 汪泽其持股3375000股,占比3%[14]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应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应在15日内答复[28]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2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3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9][4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39]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须经股东会审议[40]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4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的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45]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8]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4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9]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93] 利润分配与财务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0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1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8]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4]
奋达科技(002681)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