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002681)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 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 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四)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