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达科技(00268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市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在总经理领导下,按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总经理做好 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 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生产经营业务, 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经理: 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