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记载10项内容[16][17]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记载7项内容[16][18]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9] - 定期报告编制后经初审、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5]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0] 审计报告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明显违反准则规定,公司应纠正并披露纠正后资料[20]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需在后续半年度和三季度报告说明情形是否消除[23]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事件起因、状态和影响[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2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8] - 重大事件难以保密等情形公司应披露相关事项现状及风险因素[29]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后有进展或变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控股、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报告程序与发布 - 重大信息报告程序:董事等报告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34]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经审核后由董事会发布[36] 信息披露权责 - 董事会秘书及经授权人员有权以公司名义披露信息[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关联人需承担信息披露义务[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公司情况[41] - 董事、高管等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负主要责任[44] 内部控制与股东义务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45] -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按规定披露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信息[4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8] 文件保存 - 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文件保存10年[55] - 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期限为10年[54] 投资者关系 - 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58]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59] - 公司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62]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62] 保密与范围控制 - 公司董事等接触未公开重大信息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4] - 公司董事会在信息公开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64] 信息发布渠道 - 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深交所登记后应在指定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67] - 公司未能按既定时间披露或内容不一致应向深交所报告[67] - 公司可通过其他媒体发布信息但刊载时间不早于指定媒体[67] 投资者服务 - 公司配备信息披露通讯设备,设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公告[69] - 公司在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定期与投资者见面[69] 办法生效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72][73]
值得买(300785)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11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