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000978) - 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桂林旅游桂林旅游(SZ:000978)2025-11-19 19:32

投资利润率 - 公司投资项目投资利润率原则上不低于6%(金融类投资除外)[3] - 收购和新建项目在特定时间年化利润率应达6%及以上[3] - 投资第三年年化投资利润率低于6%(金融类投资除外)的项目为负面清单项目[43] 审议标准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所有投资事项应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未达董事会标准由其决定[9] 部门职责 - 战略投资部负责草拟年度投资计划、收集项目信息等多项工作[12] - 法务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提出法律意见、审查文件及审计[14] - 安全项目部、数字化建设部协同监督固定资产和信息化投资项目实施[14] - 证券部负责投资项目资本运作论证分析、监控及信息披露[14] 流程规定 - 投资项目完成审批流程后纳入投资计划,按规定报上级监管部门批准[19] - 项目投入运营后3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编制总结报告,3年内持续监测年化利润率[23] - 证券投资至少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24] - 投资预算增幅应控制在原批准预算的10%以内,超10%需重新报批[28] - 项目实施超预算应停止并报告,遵循“先审批、后实施”原则[27] - 投资项目变更需报告原因、提出方案并完成审批程序[28] 其他 - 公司于2012年9月10日和2019年7月19日制定的投资管理办法废止[36] - 公司应对所有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由战略投资部负责[32] -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得使用募集、信贷资金[23] - 项目工作组在项目公司负责人产生后移交项目[23]

桂林旅游(000978) - 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 Reportify